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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契税下调至1% 买卖住房免征印花税 购房首付调至20%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.27%
酝酿已久的楼市救市政策昨天终于浮出水面。昨天晚上7点,国家财政部网站发布《继续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》,其中四条政策涉及房地产市场,内容包括减免房产交易环节税收,贷款利率大幅度下调,首付比例降至二成等。
稍晚时候,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公布房贷金融调整详细政策,配合财政部意见具体实行。
在20个地方政府救市政策开路下,国家层面终于出手。
完美解读国务院最新表态
财政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,总共有四条政策涉及促进房地产市场,四条政策意见全部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5天之前作出的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最新表态。
10月17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经济工作十大意见中,尽管对房地产行业只提及一句话: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,降低住房交易税费,支持居民购房”,但这一表态被看作是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态度转向的重要标志。此次财政部和央行的出台的政策被看作为国务院表态的细化版本。
首先,此次调整还是以保障作为前提。全部政策适用范围被明确限定,仅仅只针对“对个人首次购买的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房”。
与此同时,专门有两项政策提及廉租房保障以及经济适用房问题。
央行公告也明确,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,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;对非自住房、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,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。
第二,降低住房交易税费,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,2008年11月1日起,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,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%;除了下调契税,还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;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第三,支持居民购房。央行政策明确自2008年10月27日起,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.7倍,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%。同时针对买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再次大幅下调。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、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。
三大措施完美解读了国务院的最新表态中三大关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