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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贷新政与上海房产新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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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二套房”悬疑
 

优惠第一步:自己先申请 

日期:2008-10-27 作者:黄武锋 来源:东方早报

  上海改善型住房标准可能设限家庭人均32.2平米

   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,有望于今日起陆续公布房贷细则中,对于存量房贷(已发放并在还款期内的房贷客户),则可能需自行向银行提出申请,再由银行根据是否为首套普通自住房、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,确定是否给予享受0.7倍基准利率的新优惠政策。

    而“改善型”普通自住房的界定标准,可能的依据仍是“人均住房面积是否低于当地平均水平”。

    “银行不可能直接给予所有房贷享受0.7倍基准利率,由个人先提出申请,再由银行根据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确定,也更具有可操作性。”有关人士透露,“而且申请了也不一定就是每个人都能申请到。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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